Wednesday, September 4, 2013

teaching toddler 系列 ::: 我是這樣教導我的toddler的行為 (1y to 2y)

上一篇文章,我專注於嬰幼兒的行為上的訓練:
【訓練初生嬰兒】之 - 我是這樣教導我的babies的行為

這一篇文章,我會說明我是如何的教導我的小孩,
不過因為我的小孩現在也才剛兩歲,
所以我文章有註明1y to 2y,
畢竟我不敢以我少少的經驗來概括所有的toddler。: )

(雖然我分成兩個文章來寫,但我還是建議兩篇文章一起看,
因為我帶babies的方法,是我帶toddler的重要基礎)

在我很成功的訓練baby J之後,
我一點也不掉以輕心,因為我知道這才剛開始而已呢!

就像之前提到的,baby J很早就開始叛逆了,
所以我很在意她每一個小變化,
我怕我一個不小心,她就養成一些壞習慣了!

我舉一個小小的例子:
baby J非常的social,她很愛交朋友,更愛模仿別人的動作。
有一次聚會,她就看其他小朋友趴在地板上,她就跟著趴在地板上,
我當時心裡掙扎:「趴在地上也無所謂吧!」
但是幾秒鐘後,我還是決定把她叫起來。
她當時才一歲多一點點,但是當我把她叫起來的時候,
她居然嘟著嘴﹑手去指別人,似乎在跟我說:「但他們都趴在地上阿!」
但我就心平氣和的跟她說:「別人家有不同的規定,但是你還是要聽把拔馬麻的話。馬麻規定你不能趴在地上,就不可以趴著,知道嗎?」
她雖然難過,但還是接受了我的新規定了!

那至於為什麼我規定她不能趴在地上呢?
最trigger我的問題是:「如果今天是一個十歲的小孩,趴在公共場合(ex百貨公司)當自己家一樣,旁觀者會有什麼反應?」
現在可能因為她是baby,所以不管怎麼做都很可愛,
但是「可愛」不代表「可以」,
「可愛」可能在現階段可以免除刑罰,
但將來不可愛的時候,刑罰就來了,
那麼到時候的他,會不會更不高興妳管他呢?

所以我常常觀察其他的小孩的行為,
這都成為我管教的參考!
像是看見小朋友穿著鞋子站在椅子上跳來跳去,
完全不顧念其他人,
我馬上腦中就記下筆記:not allowed in my family....

也因著朋友來詢問,
所以我藉著這個機會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想法,
我列下幾點我覺得滿重要的原則:
(假如之後還想到其他的,我會來更新的)


原則一:危險
這個很簡單,只要危險,我一定事先先不准。
尤其是在家裡,
不准去廚房(有刀子有火)跟廁所(有馬桶跟浴缸),
不准自己上樓梯﹑不可以在樓梯上玩﹑
不可以玩電線﹑不可以玩插座...
這些都很基礎,我想做父母親的,都有這個awareness!

原則二:尊重他人
像剛剛提到的,穿著鞋子在椅子上跳來跳去,就非常不尊重下一個要坐椅子的人。
另外我還想到一個例子:
有一次去朋友家玩,所有的小孩都在玩他們女兒Mary的玩具,
這時候有兩個小男孩進來,站著,開始用腳來玩玩具,
用腳踩按鈕來放音樂﹑用腳來拉玩具過來玩...,
不只是不尊重其他小孩,
即使在家裡,也很不尊重其他會拿到玩具的人,像是媽媽。
(你能想像有人拿東西給你,是用腳拿嗎?)
這很有挑戰性,因為她們可能不明白為什麼?
所以如果能夠順服父母親的小孩,這方面就沒有問題。
而且,隨著年紀越來越大,這方面的教導也會越來越難。
舉例而言,我現在在教一個很難的功課,就是聚會時間要小聲講話。
這對小孩來說真的很難,因為她不知道為什麼要小聲?
所以我會規定她走路慢慢走,小小聲,不可以大聲唱歌,
這些都很挑戰!
但是這是很值得的教導!

這個原則我還有設定以下的規定:
- 別人先拿到的玩具,別人先玩。
- 別人的玩具,我們要先經過別人同意,才可以拿。
- 不可以用腳玩玩具、不可以用腳踩玩具。


原則三:設計的原則
這是我在上真善美講座的一個啟發!
真善美講座有提到「設計的原則」。但是兩者不一樣啦!
真善美講座是提到我們要接受我們自己不可改變的部分(像是外表﹑家庭背景)。
上課的同時,正好有很多小孩在教會玩玩具,
但是他們不玩玩具,反而去玩那個裝玩具的大塑膠箱!
我第一個想到的其實是危險,所以我不准baby J去玩。
後來有小孩真的受傷了,當時正好在教這個設計的原則,
我心裡馬上想到:「因為這個箱子的設計,不是讓你站在上面跳跳跳,你當然會摔下來受傷阿!」
的確如此,很多人以為把這個箱子反過來玩,或坐在裡面,很好玩,
甚至我聽見父母親稱讚小孩「很有創意」!
但是我相信「創意」之所以是「創意」是因為它有一個「設計的用途」,而你突破這個框架,這才叫創意。
如果沒有這個本來的用途做為前提,那麼你的創意不是創意,而是無法遵照規定,也就是搗蛋﹑叛逆。
那麼通常後果都是自己要承擔的!
舉個例:玩櫃子的門。
櫃子的門是用來防止外面的灰塵進去櫃內的東西,
你不把它當門,反而拿來當玩具玩,
那麼你只會夾到手而受傷!
(9/18,增加了關於創意一文:〔品格訓練〕之 創意,而非呆板

這個原則我還有設定以下的規定:
- 蠟筆是畫在紙上,不是牆壁上。
- 叉子是拿來吃飯的,不是玩具。

原則四:溫柔的原則
這除了因為我生了第二胎,也是因為教會有越來越多baby,
所以我更加注意baby J的行為舉動,都要格外小心。
這個原則也不只是對其他人力道輕柔,同時也注意到他人的情緒需要。
所以如果有人搶了她玩具,她又把它搶回來,即使是自己的玩具,我也會懲罰,
而我會對她說:「妹妹,當你這樣把玩具搶過來,對方會很難過。你可以用說的,你也可以找大人幫忙。」
溫柔是顧念其他人的需要,甚至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。
(這也是我自己在學的功課,真的好難好難,我自己都做不到。甚至我也心疼baby J受委屈,但是這是神所喜愛的,我願意這樣教導。所以我在這方面也會格外注意我有沒有提供足夠的安慰給她。

- 在走廊上不可以跑來跑去,因為有老人小孩,還有人拿茶水或便當。

原則五:節制的原則
其實感覺上,這些原則都有互相牽連,
每一個都息息相關,尤其是現在要提到的這一點:節制。
我跟Dee曾經為了一件事情有過討論,就是小孩子能不能尖叫。
我自己個人認為,玩的很開心可以大叫,大笑,
但是我覺得喜歡在玩耍時,在公共場合或是在走廊上奔跑並且尖叫,
這對我來說是不可以接受的,
因為玩得開心,但也要玩得節制。
所有的活動或心態,都需要節制來配合,才得當。
即使是有愛的行動,但沒有節制的態度,仍然會傷害或妨礙到別人。

- 不可以在公共場合尖叫

原則六:得體不得體/壞習慣
有些行為,很難歸類,所以我就放到這邊來。
可愛不代表可以。
我認為很多的壞習慣要及早發現,
否則你之後再更正,他說不定會反彈,說不定認為你偏心,
因為弟弟妹妹可以(做起來可愛而被容忍),但他卻不行。
像是前面提到,在公共場合趴在地上,就是不得體的行為。

- 不可喧嘩
- 不可趴在地板上




----------
以上是我想到的幾點,
我會隨時補充的,也請為我禱告,希望我能想到更多!

註明:
這不是敎導小孩的準則,只是我設立規定的參考原則,
也就是「什麼時候該處罰」。通常是「不可以怎樣怎樣」才會有處罰。
如果我是鼓勵她做一些很好的事情,像是安慰其他在哭的小朋友,我不會因為她不去而處罰她的,反而是因為她去而讚美獎勵她。

最後補充幾點我自己覺得可以鼓勵小孩做的事情:
- 讓小孩自己開口問:
尤其是借玩具。不是大人來借玩具,而要讓孩子自己開口問對方可不可以玩。雖然baby J還不太會講話,但是她有自己的語言跟手勢,所以我會鼓勵她自己借。這樣她才會知道這是別人的,要愛惜,不可以破壞。而且,有問題的時候,不需要總是依靠父母。我也不希望她只專注在自己玩的需要,而把其他責任推給父母。
- "東西不是她的"的概念:
我從她會爬,我就常常叫她把手上的東西給我,我有時會拿走,有時會還她。我常常建立她:「東西要還給媽媽」的觀念,所以現在有一個很有趣,但非常健康的現象。我們每次到不同的店,像是toys r us,她都會很好奇,隨時手上都想要有個東西拿。這時我都會跟她說:「你可以拿著看一看,等你看完了,要還給媽媽,知道嗎?」有趣的是,沒幾分鐘,她一定會還給我,而且開始物色下一個東西。她真的從來沒有大哭要買玩具,因為在出店門以前,她一定會還我。有幾次真的捨不得,她會跟我說:「No!」但我只要說,「可是剛才你答應媽媽會還給我,而且這不是我們的東西,我們必須放回去」,她就會掛著一滴眼淚把東西還我!

1 comment:

  1. 我结婚已有4年了,但是还无法生育,真的非常沮丧,其实朋友告诉我可以选择代孕,我介绍你一家彼奥泰珂斯研究中心代孕机构,我也去尝试了,他们的服务真的非常完善,过后我真的拥有了自己的孩子,真的高兴到无法形容,他们还可签100%成功配套,真的非常划算,你真的有需要就来联系他们吧。 祝各位幸福安康!加油哦哦! Biotex (彼奥泰珂斯研究中心)

    ReplyDelete